保護企業合法權益
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
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第二批企業合規典型案例。該批典型案例以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為重點,著力反映企業合規流程、第三方機制的啟動與運行、合規整改效果、檢察機關的主導作用以及典型意義等。
張家港S公司、雎某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——介入偵查認定“掛案”性質,積極引導涉案小微企業開展合規建設
【關鍵詞】
假冒注冊商標 “掛案”清理 小微企業合規建設 第三方監督評估
【要旨】
檢察機關推進涉企“掛案”清理過程中,對尚未進入檢察環節的案件,可采取介入偵查的形式開展個案會商,認定“掛案”性質,能動清理。對符合企業刑事合規條件的案件,積極引導涉案企業開展合規建設,引入第三方組織進行監督評估,規范推進合規監督考察和“掛案”清理工作。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積極配合,多措并舉合力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。
一、基本案情
張家港市S五交化貿易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S公司)2015年6月注冊成立,注冊資本200萬元,在職員工3人,雎某某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。
2018年11月22日,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S公司進行檢查時,發現該公司疑似銷售假冒“SKF”商標的軸承,并在其門店及倉庫內查獲標注“SKF”商標的各種型號軸承27829個,金額共計68萬余元。2018年12月17日,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移送至張家港市公安局。2019年2月14日,斯凱孚(中國)有限公司出具書面的鑒別報告,認為所查獲的標有“SKF”商標的軸承產品均為侵犯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。2019年2月15日,張家港市公安局對本案立案偵查。
二、企業合規整改情況及效果
一是應公安機關邀請介入偵查。2021年5月初,張家港市檢察院應張家港市公安局邀請,派員介入聽取案件情況。梳理在案證據,本案偵查工作的主要情況如下:第一,雎某某辯稱涉案的軸承部分是從山東威海一舊貨調劑市場打包購買,部分是從廣州H公司、上海J公司購買,認為自己購進的都應該是正品。第二,公安機關經與廣州H公司、上海J公司核實,上海J公司系授權的一級代理商,主要經營SKF等品牌軸承。廣州H公司從上海J公司進購SKF軸承后進行銷售,曾3次通過上海J公司直接發貨給S公司,共計54萬元。同時,公安機關對山東威海的舊貨調劑市場進行了現場調查,發現該市場確實是二手交易市場,無法追溯貨品源頭。第三,斯凱孚(中國)有限公司出具書面鑒別報告時,未對查獲的軸承及包裝的真偽進行現場勘查,僅根據清點明細材料出具了鑒別說明和比對示例,且不愿再重新鑒定。此外,該案立案距今超過兩年,已屬“掛案”狀態。
二是及時啟動社會調查。檢察機關向S公司、雎某某告知企業合規相關政策后,該公司分別向檢察機關、公安機關遞交了《提請開展刑事合規監督考察的申請書》。隨后承辦檢察官走訪企業和市場監督管理局、稅務局等行政部門,實地查看公司經營現狀、指導填寫合規承諾、撰寫調查報告。走訪調查了解到,該公司系已實際經營六年的小微民營企業,因涉嫌犯罪被立案,一定程度上影響經營,資金周轉困難,公司面臨危機。該公司規章制度不健全,內部管理不完善,尤其是企業采購程序不規范,對供貨商資質和貨品來源審查不嚴,單據留存不全,還曾因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。檢察機關經綜合考慮,鑒于S公司有整改行為和較強的合規愿望,認為可以開展企業合規監督考察。
三是深入會商達成共識。檢察機關認為,該案證明S公司及雎某某犯罪故意的證據不確實、不充分,公安機關也難以再查明軸承及包裝的來源是否合法,案件久拖不決已處于“掛案”狀態,亟待清理。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共同分析了相關情況,并就該案下一步處理進行會商,雙方就企業合規、“掛案”清理工作達成共識。公安機關明確表示,如該公司通過企業合規監督考察時還沒有新的證據進展,將作出撤案處理。
四是扎實推進合規考察。經向上級檢察機關請示并向張家港市企業合規監管委員會報告后,張家港市檢察院聯合公安機關對S公司啟動合規監督考察程序,確定6個月的整改考察期。同時,張家港市企業合規監管委員會根據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,從第三方監管人員庫中隨機抽取組建監督評估小組,跟蹤S公司整改、評估合規計劃落實情況。按照合規計劃,S公司梳理企業風險點,制定《財務管理合規建設制度》《發票制發流程》《貨物銷售采購流程》等內部制度,并形成規范的公司合同模板。在稅務方面,公司從以往直接與代帳會計單線聯系,轉變為與會計所在單位簽訂合同,對財務人員應盡責任、單位管理職責進行書面約定。在知識產權方面,公司明確渠道商應提供品牌授權證明并備案,每筆發貨都注明產品明細,做到采購來路明晰、底數清晰。合規整改期間,檢察機關會同第三方監督評估小組,每月通過座談會議、電話聯系、查閱資料、實地檢查等方式,特別是通過“不打招呼”的隨機方式,檢查企業合規建設情況。同時,檢察機關還向公安機關通報企業合規建設進展情況,邀請參與合規檢查,并認真吸收公安機關對合規制度完善提出的意見。2021年8月5日,鑒于該公司員工數少、業務單一、合規建設相對簡易的情況,第三方監督評估小組提出縮短合規監督考察期限的建議。檢察機關聽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、稅務部門意見后,決定將合規監督考察期限縮短至3個月。2021年8月16日至18日,第三方監督評估小組對該公司合規有效性進行評估,出具了合規建設合格有效的評估報告。
五是參考考察結果作出處理。2021年8月20日,張家港市檢察院組織公開聽證,綜合考慮企業合規整改效果,就是否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聽取意見,聽證與會人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制發相關檢察建議。當日,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,公安機關根據檢察建議及時作出撤案處理,并移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行政處罰。檢察機關兩個月后回訪發現,S公司各項經營已步入正軌,因為合規建設,兩家大型企業看中S公司合規資質與其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,業務預期翻幾番,發展勢頭強勁。
三、典型意義
1. 對尚未進入檢察環節的涉企“掛案”進行排查,采取與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結合等方式能動清理。檢察機關推進涉企“掛案”清理過程中,除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排除出相關數據外,還可以通過控告申訴、日常走訪、服務企業平臺等了解“掛案”線索。對尚未進入檢察環節的案件,可采取介入偵查的形式,積極與公安機關開展個案會商。通過聽取案件情況、審查在案證據、實地走訪調查等工作,與公安機關共同分析是否屬于“掛案”、“掛案”原因、“掛案”影響以及偵查取證方向、可行性等因素,分類施策、妥善處理。對符合合規監督考察的條件的案件,積極引導涉案企業開展合規整改,促進涉企“掛案”清理,最大限度降低“掛案”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。
2. 嚴格把握企業合規監督考察條件、標準和工作程序,規范清理涉企“掛案”。通過企業合規促進“掛案”清理,在具體操作中應該重點把握三點:一是要通過走訪調查,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態度、企業經營狀況、社會貢獻、合規意愿以及違法犯罪既往歷史等情況,評估涉案企業是否符合開展合規監督考察的條件。二是要加強對外溝通,向公安機關講清企業合規政策和涉企“掛案”清理意義,爭取理解和支持。三是要依托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,客觀公正地跟蹤指導企業合規建設、評估合規有效性,以第三方監督評估結論為主要依據,聽取行政機關以及公開聽證等多方意見,做到“陽光”清理、規范清理。本案中,檢察機關按照申請、調查、會商、考察等程序,規范推進企業合規,同時引入第三方組織對企業合規建設進行全程監督,值得肯定。
3. 與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積極配合,多措并舉合力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。為加強民營經濟平等保護,2020年10月以來,最高檢與公安部聯合部署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“掛案”專項清理工作。全國檢察機關、公安機關強化協作、多措并舉,一大批“掛案”得到有效清理,該撤案的及時撤案,該繼續偵辦的盡快突破,以實際行動服務“六穩”“六?!贝缶?,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。同時,檢察機關正在深入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,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,依法保護涉案企業和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,向涉案企業提出整改意見,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并積極整改。在日?!皰彀浮鼻謇砉ぷ髦校瑱z察機關要針對涉案企業暴露出的經營管理、法律風險方面的突出問題,自覺開展企業合規工作,積極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,會同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綜合運用經濟、行政、刑事等手段,既促進涉案企業合規守法經營,也警示潛在缺乏規制約束的企業遵紀守法發展,逐步建立長效機制,實現精準監督。
責編:陳南松
來源: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